2016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首付比例11月18日起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2:49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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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浴盐厂家
融360整理
自2016年11月18日起,东莞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20%调整为30%。不过,以下几种情况仍可按照最低首付20%的旧政策执行。
一、适用旧政策(最低首付款比例20%)的情况通过以下方式界定:
(一)购买一手房,网签的,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网签日期在2016年11月18日(下同)之前;非网签的,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签订日期在此之前。
(二)购买二手房,未过户的,居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前;已过户的,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签订日期在此之前。
(三)商转公贷款,向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申请资料的日期在此之前。
二、符合旧政策要求的职工请在2017年1月6日前递交贷款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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